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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IEET 程及科技教育認證說 明會 建築教育認證 AAC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教育部擬推動建築教育認證 • 教育部自 99學年度起推動「建築教育改 造計畫」,執行期程預計三年。 • 日前教育部來電表示,擬與 IEET合作、共 同推動「建築教育認證」。 2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IEET認證領域範疇 認證範疇 Accreditation IEET執行委員會 IEET Commission 學位 Degree 專業職稱 Professional Title/Licensure 國際認可 International Agreement 程教育 資訊教育 技術教育 建築教育 Engineering Computing Technology Architecture Education 程教育認證執 資訊教育認證執 技術教育認證執 建築教育認證執 行委員會 Engineering Computing Technology Architecture Accreditation Commission (EAC) (CAC) (TAC) (AAC) 學士或以上 Bachelor’s Degree or above 電腦與資訊領域 應用 程師 專業 程師 /技師 (以實務為主,研 Computing or IT建築師 Professional 發為輔 ) related field Architect Engineering Professional Technologist Engineer 華盛頓協定 首爾協定 雪梨協定 坎培拉協定 Washington Seoul Accord* Sydney Accord Canberra Accord* * IEET 已為會員。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3
s 2 The 2008 Canberra Accord The “Canberra Accord on Architectural Education: Recognition of Substantial Equivalence between Accreditation/ Validation Systems in Architectural Education” was signed on April 9, 2008 in Canberra, Australia. It is a document by seven (7) accreditation/ validation agencies in architectural education. The Canberra Accord is intended to facilitate the portability of educational credentials between the countries whose accreditation/validation agencies signed the Accord. It does not address matters related to professional registration or licensure.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s 3 Brief History of the Canberra Accord a. b. c. In May 2006, the National Architectural Accrediting Board (NAAB), the National Council of Architectural Registration Boards (NCARB) and The American Institute of Architects (AIA) convened the First International Invitational Accreditation/ Validation Roundtable in Washington, DC. Leadership from the architectural accrediting agencies of the U. S. , Australia, Canada, China, Mexico, Korea, the United Kingdom, and the Commonwealth Association of Architects, as well as leaders from the International Union of Architects (UIA) attended. The purpose of the roundtable was to determine whether these agencies had sufficient interest and equivalency between their systems of accreditation/validation to enter into an accord on accreditation/validation in architectural education similar to that already in place for engineering (Washington Accord). Canada hosted the next Roundtable, held 7 -9 May, 2007 in Ottawa, Ontario Province. It was agreed that a steering group would be formed, with each group or country designating one representative to that committee within one month. Mexico agreed to chair the steering committee. A third Roundtable followed before the April 2008 signing of the Accord.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s 3 The Canberra Accord Signatories 1. The Royal Australian Institute of Architects (RAIA)*^ 2. The Canadian Architectural Certification Board (CACB) 3. The National Board of Architectural Education (NBAE) of China 4. Commonwealth Association of Architects (CAA)* 5. Korean Architectural Accrediting Board (KAAB) 6. Consejo Mexicano de Acreditacion de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s 3 What the 2008 Canberra Accord Signifies The Accord will facilitate international mobility of graduates in architecture and contribute to 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architectural education through benchmarking. The Accord is a transparent (peer review) system for determining substantial equivalence of architecture degree program/s. It is considered to be reflective of the core principles of the UNESCO-UIA Charter for Architectural Education (Revised 2005 Version) and the relevant sections of the UIA Accord on Recommended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on Professionalism in Architectural Practice (Revised 2005 Version).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s 3 How the Accord Defines Equivalency The term “substantial equivalency” identifies a program as comparable in educational outcomes in all significant aspects, and indicates that it provides an educational experience meeting acceptable standards, even through such a program may differ in format or method of delivery. Substantial equivalency is not accreditation or validation.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IEET 認證: Student Outcomes-based Input • Number of Faculty • Volume of Resources • … Output • Number of Graduates • Number of Papers • … Outcomes • Graduate Attributes • Educational Objectives • …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熟悉IEET 「認證規範解說」(節錄) 規範內容 1. 1 須具備公開 且明確之教 育目標,展 現學程之功 能與特色, 且符合時代 潮流與社會 需求。 報告書佐證內容 1)須佐證學程對 外宣導教育目標 之方式。 2)須佐證學程所 有相關人員均瞭 解學程教育規劃 之理念。 能滿足規範的 具體佐證內容。 交叉比對 (Triangulation) 參考問題 實地訪評陳列文件 1)宣導教育目標之宣 傳品、資料或文件等。 2)制定教育目標之過 程 /會議記錄 (含諮詢 委員會組成方法 ) 3)教育目標成果評量 之校友、業界、雇主 等回收資料 (如問卷、 訪談逐字稿等 )。 … 1. 如何向學生、 家長、雇主、校 友宣導學程所 制定之教育目 標? 將以往「實地訪評 佐證文件清單」併 入解說版中。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10
認證規範 1:教育目標 本規範評量學程之教育目標及其執行成 效: 1. 1 須具備 公開且明確 之教育目標,展現學程之 功 能與 特色 ,且符合時代潮流與社會需求。 1. 2 須說明教育目標與學校願景 /教育目標之 關 聯性 及形成之流程 。 1. 3 須說明 課程設計 如何達成教育目標。 1. 4 須具備 有效的評估方式 ,以確保教育目標之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11
定義:教育目標 中文名 詞 對象 英文名 詞 時間點 定義 教育目標 校友 Objectives 學生 畢業後 三 ~五年 之成就 學系課程目的之 廣泛敘述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12
多元評估教育目標是否達成 校友訪 談 校友問卷調查 雇主問卷調查 諮詢委 員會議 意見回 饋 校友流向調查 13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認證規範 1:教育目標 規範內容 報告書佐證內容 實地訪評陳列文件 須 具 備 公 開 且 明 確 之 教 1) 須 佐 證 學 程 對 外 宣 導 教 育 目 標 1) 宣 導 教 育 目 標 之 宣 傳 育 目 標 ,展 現 學 程 之 功 之方式。 品、資料或文件等。 1. 1 能 與 特 色 ,且 符 合 時 代 2) 須 佐 證 學 程 所 有 相 關 人 員 均 瞭 2) 制 定 教 育 目 標 之 過 程 /會 議 紀 錄 ( 諮 詢 委 含 潮流與社會需求。 解學程教育規劃之理念。 員會組成辦法)。 須 說明 教 育 目 標 與 學 校 1) 須 佐 證 教 師 、校 友 、家 長 、應 屆 願 景 /教 育 目 標 之 關 聯 畢 業 生 、 主 及 相 關 專 業 團 體 代 3) 教 育 目 標 成 果 評 量 之 雇 校 友 、業 界 、雇 主 等 性及形成之流程 。 表參與教育目標之制定、 討及 檢 回收資料( 問卷、 如 1. 2 執行成效之評估 。 訪談逐字稿等)。 2) 須 佐 證 校 、 、 程 教 育 目 標 之 院 學 4) 討 教 育 目 標 執 行 成 效 關聯性。 與課程規劃之相關會 須 說明 課 程 設 計 如 何 達 1) 須 佐 證 課 程 設 計 與 達 成 各 項 教 議紀錄。 1. 3 成教育目標。 育目標之關聯性 。 須具備有效的評估方式, 1) 須 佐 證 學 程 運 用 多 元 評 估 方 式 以確保教育目標之達成。 檢視其是否持續達成教育目標。 1. 4 2) 須 佐 證 學 程 教 育 目 標 修 訂 流 程 、 紀錄與執行成果 。 14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認證規範 2:學生 本規範評量學生的教育與畢業生的品質與 能力: 2. 1 須訂有配合達成教育目標合理可行之規章。 2. 2 須訂有鼓勵學生交流與學習的措施及辦法。 2. 3 須確切說明如何能 持續並有效 執行學生之指 導與 評量。 2. 4 須能要求學生在 畢業前完成所有 的要求。 15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認證規範 2:學生 規範內容 報告書佐證內容 須 訂 有 配 合 達 成 1) 須 佐 證 學 校 /學 程 具 有 輔 導 學 生 1) 教育目標合理可 入 學 、休 學 、退 學 、轉 學 、畢 業 2. 1 行之規章。 及 就 業 的 適 當 政 策 及 其 執 行 成 2) 果。 須 訂 有 鼓 勵 學 生 1) 須 佐 證 學 校 /學 程 具 有 鼓 勵 學 生 3) 交流與學習的措 交流、 長與學習之適當政策, 成 施及辦法。 及 其 執 行 成 效 ( 社 團 活 動 、 4) 如 國 2. 2 內外 學 術 研 討 會 、 換 學 生 、 交 國 內外 實 習 、 項 奬 學 金 /奬 助 金 、 5) 各 校內外或國際競賽等)。 須 確 切 說明 如 何 1) 須 佐 證 學 校 /學 程 具 有 學 生 在 學 期 間 相 關 輔 導 辦 法 ( Office 如 能持續並有效執 2. 3 Hour、導 生 時 間 、預 警 制 度 等 )6) 行學生之指導與 評量。 及其 執行成效 。 須 能 要 求 學 生 在 1) 須 透 過 成 績 單 分 析 確 認 學 生 在 畢 業 前 能 滿 足 IEET規 範 4. 1對 課 7) 畢業前完成所有 的要求 。 程的要求。 8) 2. 4 實地訪評陳列文件 大學部入學招生及授予學位 辦法。 學 生 休 退 學 輔 導 辦 法 、預 警 機制與執行紀錄。 轉入生之輔導辦法與執行紀 錄。 學 生 畢 業 、升 學 及 就 業 輔 導 辦法與執行紀錄。 學 生 參 與 社 團 活 動 、 內外 學 國 術 研 討 會 、 換 學 生 、 內外 交 國 實習等之輔導辦法與執行紀 錄。 獎助績優學生辦法與清寒學 生補助與輔導辦法及其執行 紀錄。 學 生 於 校 內、 或 國 際 競 賽 得 外 獎紀錄及成果。 學 生 在 學 期 間 輔 導 辦 法 ( 16 如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Office Hour、導 生 時 間 、預 警
認證規範3:教學成效及評量 本規範評量學程之教學成效及其自我評量、發展及改善的 計畫: AAC 2010 3. 1 學生在畢業時須具備下述核心能力: 3. 1. 1 運用創意、美學及知識於建築設計的能力 。 3. 1. 2 調查、評估、解釋及整合設計概念於建築空間與形式 的能 力 。 3. 1. 3 規劃及從事建築實務的能力 。 3. 1. 4 計畫管理、有效溝通與團隊合作的能力。 3. 1. 5 發掘、分析及 處理 複雜 建築問 題的能力。 3. 1. 6 認識時事議題,瞭解建築實務對環境、社會經濟及全 球的 影響,並培養持續學習的習慣與能力。 3. 1. 7 理解專業倫理及社會責任。 All Rights Reserved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17
界定核心能力 教育目標 (Educational Objective) • 為能終身學習的 程師, 並展現專業倫理和社會責 任心。 核心能力 (Student Outcomes) • 具備專業倫理觀念。 18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定義:核心能力 中文名 詞 對象 英文名 詞 時間點 定義 核心能力 畢業生 Outcomes 學生 畢業時 之核心能力 明確且特定的知識、 技術及態度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19
學生學習成果 技 術 知 識 態 度 學生學習成果→畢業生核心能力 ( 規範3) 20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界定:核心能力達成指標及評量 核心能力 (Student Outcomes) • 具備專業倫理 觀念。 評量 核心能力達成 指標 (Performance Criteria) • 了解倫理準則。 • 能評估議題中涉及 倫理的層面。 (Assessment) • • 案例分析 問卷調查 測驗卷 … 學程展現自我功能與特色 21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定義:核心能力達成指標 中文名詞 核心能力達成指標 對象 英文名詞 學生 /畢業生 Performance Criteria 課程結束或畢業時 時間點 定義 明確、具體,可檢測 (measure)的內容,且 有資料可茲佐證 22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使用評分量表(Rubrics)檢驗學生核心能力 1 不滿意 2 勉強滿意 3 滿意 4 非常滿意 核心能力 達成指標 1 核心能力 達成指標 2 或用 : *須加強、具備、典範 *低、中、高; *不及格、及格; *不符合、勉強符合、符合、非常符合; *…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23
定義量表內容 核心能力 4: 學生具備團隊合作的能力。 核心能力達 成指標 A. 能 協 助 團 隊 蒐集資料並 就資料提出 意見 B. 能 了 解 自 身 在團隊的角 色與責任並 展現積極主 動的態度 達成指標之評等定義 (Rubrics) 典 範:蒐集完整且關聯性高的資料,並說明及分析優劣。 具 備:蒐集多數且關聯性高的資料,並能說明資料內容。 須加強:僅蒐集少數且關聯性低的資料、無法提出建議。 典 範:積極主動且依照時程完成所有指派的 作,並 有餘力協助他人。 具 備:依照時程完成指派的 作,無須他人提醒。 須加強:態度較被動且多半仰賴其他人提醒或協助才能 完成指派的 作。 典 範:積極聆聽並適時提供意見;不與人爭論,積極與 他人凝聚共識。 C. 能 聆 聽 他 人 具 備:能聆聽他人意見但有時表達過多己見;偶有爭 意見並凝聚 論但願意與他人達成共識。 共識 須加強:少聆聽他人意見,常堅持己見;常與人爭論,缺 乏達成共識之精神。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資料蒐集來源 課程 / 評量方式 評量 時間點 專 題 實 97學 年 作 度 24
認證規範 3:教學成效及評量 規範內容 報告書佐證內容 實地訪評陳列文件 3. 1 學 生 在 畢 業 時 須 具 備 下 述 核 心 1) 須 佐 證 教 育 目 標 與 學 生 核 1) 制 定 /修 訂 學 生 核 心 能力之過程 /會議紀錄。 能力: 心能力之關聯性 。 3. 1. 1 運 用 創 意 、 學 及 知 識 於 2) 須 佐 證 學 程 訂 定 之 學 生 核 2) 各 科 作 業 依 成 績 低 、 美 心 能 力 能 涵 蓋 AAC 2010 中、高各取樣本 2份。 建築設計的能力。 3. 1. 2 調 查 、 估 、 釋 及 整 合 評 解 核心能力之要求 。 3) 各 科 期 中 考 、 末 考 期 考卷及答案卷依成績 設 計 概 念 於 建 築 空 間 與 形 式 的 3) 須 佐 證 各 個 課 程 與 核 心 能 低、 、 各取樣本 2 中 高 能力。 力之關聯 。 3. 1. 3 規 劃 及 從 事 建 築 實 務 的 4) 各 項 核 心 能 力 應 有 以 下 佐 份。 能力。 4) 專 題 實 作 報 告 、 物 實 證 :(略) 3. 1. 4 計 畫 管 理 、 效 溝 通 與 團 * 展 現 畢 業 生 核 心 能 力 所 使 有 作品及其書面報告依 隊合作的能力。 成 績 低 、中 、高 各 取 用的問卷應以應屆畢業生 3. 1. 5 發 掘 、 析 及 處 理 複 雜 建 分 樣本 2份。 為主要調查對象; 畢業 對 築問題的能力。 系 友 或 業 界 的 問 卷 雖 也 可 5) 各 年 級 學 生 成 績 排 名 3. 1. 6 認 識 時 事 議 題 , 解 建 瞭 表。 用來展示畢業生的核心能 築 實 務 對 環 境 、 會 經 濟 及 社 針 力 , 其 主 要 目 的 是 展 示 6) 教 學 評 量 ( 對 課 程 ) 但 全球的影響, 培養持續學習 並 相關問卷調查或原始 規 範 1教 育 目 標 達 成 的 情 的習慣 資料。 形。 與能力。 25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3. 1. 7 理解專業倫理及社會責任。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認證規範 3:教學成效及評量 規範內容 報告書佐證內容 3. 2 學 程 須 提 供 自 我 評 量 過 程 及 1) 須 佐 證 評 量 方 法 具 適 當 1) 具體成果, 及持續改善的計 以 的基準及檢討機制。 量 評 畫和落實的成果。 方 法 的 檢 討 機 制 須 顯 示 : 2) a) 量 方 法 能 確 實 檢 測 評 核 心 能 力 , 評 量 結 果 的 3) b) 分析及改善計畫, 改善 c) 計畫的執行預期成果。 2) 須 佐 證 有 效 納 入 學 生 及 其他學程相關人員的回 饋與建議以做為改善的 根據 。 3) 須 佐 證 學 程 持 續 檢 討 課 程設計, 證明整體課程 以 可確實培養畢業生具備 學程自訂之核心能力。 實地訪評陳列文件 評量相關資料與結 果分析。 評量結果分析資料 之保存方式。 檢討課程與學生核 心能力培養之過程/ 會議紀錄。 26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認證規範4:課程之組成 本規範評量學程之課程規劃及組成: AAC 2010 4. 1學程課程設計與內容須與教育目標一致,且至少應包含 人文、社會科學、基礎科學、建築專業課程及通識課程等 要素,其中: 4. 1. 1 人文、社會科學及基礎科學課程須能符合教育目標 及建 築實務所需。 4. 1. 2 建築專業及實作課程須佔最低畢業學分之八分之 三以上, 其中,建築設計實作須佔最低畢業學分之四分之一 以上 。 4. 1. 3 建築專業課程應能充分支持設計實作所需的專業知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27
檢視課程能否涵蓋所有核心能力 A 培養學 生具備 學理基 礎及應 用 程 知識與 技術之 能力。 B 訓練學生 具備設計 與執行實 驗,以及發 掘、分析、 解釋、處理 問題之能力。 微積分 * * 普通物理 學 * * 生物力學 * * * 流體力學 * * * 場實習 * * * 機械製造 * * * 課程 C 訓練學生 設計系統、 元件、製 程及 程 規劃與整 合及創新 之能力。 D 配合科技及 業之發展 需求,訓練 學生執行 程實務之相 關知識與技 能。 E 培養學生認 識當前與機 械 程相關 之先進科技 與時事議題, 及整合跨領 域知識之能力。 F 培養學 生團隊 合作之 精神,訓 練表達 溝通、及 領導與 管理之 能力。 G 培養學 生端正 品行、健 全人格、 熱心服 務及重 視專業 倫理。 * * *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 * 28
核心能力 課程 A 培養學 生具備 學理基 礎及應 用 程 知識與 技術之 能力。 微積分 * 普通物理 學 * 生物力學 * 流體力學 * 場實習 * 機械製造 * B C 訓練學生 具備設計 設計系統、 與執行實 元件、製 驗,以及 程及 程 發掘、分 規劃與整 析、解釋、 合及創新 處理問題 之能力。 D 配合科 技及 業之發 展需求, 訓練學 生執行 程實 務之相 關知識 與技能。 E 培養學生認識 當前與機械 程相關之先進 科技與時事議 題,及整合跨 領域知識之 能 力。 F 培養學 生團隊 合作之 精神,訓 練表達 溝通、及 領導與 管理之 能力。 認證並非要求: * 每年 評量 * * * 每一門 * 課的 * 每位 學生的 * * * 每項 核心能力 G 培養學 生端正 品行、健 全人格、 熱心服 務及重 視專業 倫理。 * * 29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以系所為主體,規劃評量 學生核心能力的週期 核心 能力 具備 作業 安全 能力 與專 業倫 理觀 念。 核心能 力達成 指標 了解倫 理準則 課程 機械 程概論、 廠實 習、機械 製造、機 械設計、 冷動機 設計、校 外實習 … 評量 方式 資料收 集處 資料收 集頻率 測驗 卷 機械 程概論 3年一次 實作 資料收 集時間 點 專題 實作 99年、 102年 達成 目標 90% 30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畢業生成績單分析 檢視重點 • 確認學生畢業的學程名稱與受認證學程一 致 • 確 認學 生修課內容與 學程課程地圖一致 • 確認 畢業生修課內容 符合 認證規範 4的要求 31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規範內容 認證規範 4:課程之組成 報告書佐證內容 4. 1 學 程 課 程 設 計 與 內容 須 1) 須 提 供 學 程 課 程 規 劃 /課 程 地 圖 ( 課 1) 含 與 教 育 目 標 一 致 ,且 至 程擋修規定)。 2) 少 應 包 含 人 文 、社 會 科 2) 須 提 供 學 程 每 年 實 際 開 課 清 單 與 分 析 3) 學 、基 礎 科 學 、建 築 專 及相關修課規定(含通識課程) 4) 業 課 程 及 通 識 課 程 等 要 3) 透 過 畢 業 生 成 績 單 分 析 佐 證 學 程 滿 足 5) 規 範 4. 1. 1 -4. 1. 3所 要 求 的 課 程 規 劃 與 素,其中: 6) 組成百分比。 4) 須 佐 證 建 築 設 計 實 作 逐 漸 朝 至 少 40 學 4. 1. 1人 文 、社 會 科 學 及 分規劃, 符合國際建築師教育之要 以 基礎科學課程須能符合 求。 7) 教育目標及建築實務所 5) 須佐證學程具備適量且具品質的實驗、 需。 操作學習及專題實作( 專題製作) 課程, 4. 1. 2建 築 專 業 及 實 作 課 以培育學生實務能力。 程須佔最低畢業學分之 6) 須 佐 證 課 程 內容 包 括 該 領 域 專 業 倫 理 八 分 之 三 以 上 ,其 中 , 議題。 建築設計實作須佔最低 7) 須 佐 證 課 程 內容 包 括 培 養 學 生 具 備 持 畢業學分之四分之一以 續學習之能力。 上。 4. 1. 3建 築 專 業 課 程 應 能 *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係 指 教 育 部 規 定 之 最 低 畢業學分。 充分支持設計實作所需 的專業知識。 4. 1. 4通 識 課 程 須 與 專 業 領 域 均 衡 ,並 與 學 程 教 育目標一致。 實地訪評陳列文件 學程之課程規劃 /課程地圖。 學程實際開課之課程分析。 畢業生成績單。 實作課程大綱。 授課中與「 業倫理」 題 專 議 相關之內容。 授課中與「 養學生具備 培 持續學習能力」 題相關 議 之內容。 課程綱要表( 含教科書 須 清單)。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32
認證規範 4:課程之組成 規範內容 報告書佐證內容 實地訪評陳列文件 4. 2 課 程 規 劃 與 教 學 須 1) 考 量 產業 需 求 , 能 並 培養學生將所學應 用在 建築 實務 的能力。 2) 須 佐 證 課 程 規 劃 與 教 學 能 滿 足 產業 1) 學 生 實 習 單 位 資 料 及 發展之需求( 括反映諮詢委員會 包 實習紀錄。 或建教合作單位提供之回饋意見)。 2) 學 生 體 驗 產業 界 情 況 須佐證學程如何透過外界人士的 之相關紀錄。 演講 3) 檢 討 課 程 規 劃 之 相 關 、 外 觀 摩 、 習 、 賽 、 業 界 參 校 實 競 及 會議紀錄( 括諮詢 包 與 等 , 學 生 體 驗 產業 界 的 情 況 與 讓 委員會或建教合作單 其執行成果 。 位提供之回饋意見)。 3) 須 佐 證 學 生 所 參 與 之 實 習 課 程 與 學程內涵具關聯性 。 4) 須 佐 證 學 程 檢 討 課 程 規 劃 之 措 施 與執行成果( 能突顯課程調整或 須 改善的措施 )。 33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認證規範 5:教師 本規範評量學程教師下列各項的執行情形: 5. 1 學程應有 足夠的專任教師人數 。 5. 2 教師須參與學程目標的制定與執行。 5. 3 教師的專長應能涵蓋其相關領域所需的專業 知識。 5. 4 教師與學生間的互動與輔導學生的成效 。 5. 5 教師與業界交流的執行成效 。 5. 6 教師專業持續成長的管道與鼓勵措施。 5. 7 教師參與相關學術及專業組織以及其活動。 34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認證規範 5:教師 規範內容 報告書佐證內容 實地訪評陳列文件 5. 1 學 程 應 有 足 夠 的 專 1) 須佐證教師每週 作量之統計表。 任教師人數。 2) 須 佐 證 教 師 專 長 與 人 數 足 以 開 授 該領域之專業科目 。 3) 須 佐 證 學 程 如 何 建 立 一 套 有 效 整 合所有教師的教學、 究與服務的 研 合理機制( 解決超鐘點、 量兼 如 考 任行政職教師之教學時數等)。 1) 教師授課鐘點名冊。 2) 學程教評會會議紀錄。 3) 教 師 聘 任 、 等 審 查 作 升 業辦法與執行紀錄。 4) 教 師 參 與 學 程 目 標 制 定 與執行之紀錄。 5) 教 師 履 歷 ( CV,須 含 基 本資料及過去五年重要 5. 2 教 師 須 參 與 學 程 目 1) 須 佐 證 教 師 參 與 學 程 目 標 制 定 與 著作)。 標的制定與執行。 執行之紀錄與成果。 5. 3 教 師 的 專 長 應 能 涵 1) 須佐證教師們如何將研究融入教學。 6) 教師 Office Hour時間表。 蓋 其 相 關 領 域 所 需 2) 須 佐 證 教 師 展 現 適 當 領 域 專 長 或 7) 教 師 輔 導 學 生 之 相 關 紀 錄(含導生會議紀錄)。 的專業知識。 具有該領域之相關證照。 35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認證規範 5:教師 規範內容 報告書佐證內容 實地訪評陳列文件 5. 4 教 師 與 學 生 間 的 互 1) 須 佐 證 學 程 具 備 有 效 的 師 生 交 流 , 8) 教 師 申 請 政 府 及 業 界 例 如 導 生 制 度 、Office Hour、及 其 動與輔導學生的成 補助研究計畫之辦法 效。 他回應學生需要的即時回饋機制, 與紀錄資料。 與其執行成果。 9) 教 師 參 與 建 教 合 作 或 5. 5 教 師 與 業 界 交 流 的 1) 須 佐 證 教 師 與 業 界 之 交 流 , 括 擔 產學合作之紀錄資料。 包 執行成效。 任 顧 問 、合 作 計 畫 、諮 議 委 員 會 、 10) 教 師 檢 討 教 學 改 進 之 及教育訓練等的成果展現。 相關紀錄。 進 5. 6 教 師 專 業 持 續 成 長 1) 須 佐 證 學 程 如 何 協 助 教 師 營 造 積 11) 鼓 勵 教 師 參 與 研 習 、 修、研究之措施。 的管道與鼓勵措施。 極的合作學習情境。 2) 須 佐 證 學 程 如 何 協 助 教 師 提 升 其 12) 鼓 勵 教 師 參 與 國 內 外 學術及專業組織及其 教學 活動等辦法。 、課程設計及評量的能力 。 3) 須 佐 證 學 程 如 何 協 助 教 師 維 持 教 學與研究的均衡發展 。 4) 須 佐 證 學 程 鼓 勵 教 師 專 業 持 續 成 長之成果。 5. 7 教 師 參 與 相 關 學 術 1) 須 佐 證 教 師 參 與 相 關 學 術 及 專 業 及專業組織以及其 組織活動之紀錄與成果。 36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活動
認證規範6:設備及空間 本規範評量學程教學相關軟硬體設備、設 施 及空間: 6. 1 須能促成良性的師生互動。 6. 2 須能營造一個有利於學生發展專業能力的環境 。 6. 3 須能提供學生使用相關專業設備與 具的學習環境 6. 4 須能提供足夠的資訊設備供師生進行與教育目標相 符之教學活動。 6. 5 須有合適之維護及管理制度。 。 37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認證規範 6:設備及空間 6. 1 6. 2 6. 3 6. 4 6. 5 規範內容 須能促成良性的師 生互動。 須能營造一個有利 於學生發展專業能 力的環境。 須能提供學生使用 相關專業設備與 具的學習環境。 須能提供足夠的資 訊設備供師生進行 與教育目標相符之 教學活動。 須有合適之維護及 管理制度。 1) 報告書佐證內容 須佐證設備與空間足以支援學 生的實作學習 : 實際及實作的學習環境 資訊設備與支援 圖書館資源 學生自學輔導軟體 團體學習的環境 安全、健康及促進學習的環境 1) 2) 3) 4) 2) 須 佐 證 專 業 設 備 與 具 須 能 符 5) 合產業需求 。 3) 須 佐 證 學 程 具 備 合 適 的 設 備 /空 間之維護與管理制度, 其執 及 行 成 果 , 如 設 備 /空 間 清 單 、 例 使用手冊、維修 /維護紀錄等。 實地訪評陳列文件 中、 文圖書及期刊採購 西 清單。 設備及空間使用之規劃及 紀錄。 實驗室及教學設備清單及 其管理辦法。 實驗課程講義、 驗手冊 實 或安全手冊。 衛生安全講習資料或會議 紀錄。 38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認證規範 7:行政支援與經費 本規範評量學校及學程行政支援與經費: 7. 1 須提供足以確保學程品質及賡續發展之行政 支援及經費,並具備有效的領導及管理制度。 7. 2 須提供足以 支援教師專業成長 之經費。 7. 3 須提供足夠的 行政支援 與 技術人力 。 7. 4 須提供足夠的 經費支應教學、實驗及實習設備 之取得、保養與運轉 。 39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認證規範 7:行政支援與經費 規範內容 報告書佐證內容 7. 1 須 提 供 足 以 確 保 學 程 1) 須 佐 證 學 程 對 於 目 前 的 作 項 1) 品質及賡續發展之行 目及未來的發展具有良好的規 政 支 援 及 經 費 ,並 具 劃。 2) 備 有 效 的 領 導 及 管 理 2) 須 說明 校 院 經 費 分 配 原 則 , 及 以 制度。 學 程 過 去 的 經 費 分 配 , 佐 證 學 3) 以 程所屬學院及學程皆獲適當的 財務支援 3) 須 佐 證 學 校 對 於 學 程 的 維 護 與 發展的行政配合。 7. 2 須 提 供 足 以 支 援 教 師 1) 須 佐 證 學 程 具 有 支 援 教 師 專 業 4) 專業成長 之經費。 成長的經費、 源與鼓勵機制及 資 其執行成果 。 5) 7. 3 須 提 供 足 夠 的 行 政 支 1) 須 佐 證 學 程 的 助 教 、 政 人 員 、 行 援 與 技術人力 。 技術人員等足以提供各項行政 支援與維修。 7. 4 須 提 供 足 夠 的 經 費 支 1) 須 佐 證 學 程 的 經 費 足 以 提 供 各 應 教 學 、實 驗 及 實 習 項設備的取得、保養與運轉。 設 備 之 取 得 、保 養 與 實地訪評陳列文件 學程主管遴選辦法及相 關會議紀錄。 制定學程短、 及長程 中 規劃之會議紀錄。 支援教師專業成長( 含 教 師 訓 練 、進 修 、研 究 及 參 與 國 內外 學 術 交 流 活動) 經費申請辦法 之 與分配原則。 助 教 、行 政 人 員 、技 術 人員等名單及 作內容。 設備經費的申請辦法與 分配原則。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40
認證規範8:學系認證規範 本規範評量各學程領域之認證規範: 各學程的 課程與師資須與其名稱所指之領域名 實相 符 ,若該學程屬整合性領域,則須分別滿足各相 關 領域的認證規範。 41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認證規範8:領域認證規範 規範內容 報告書佐證內容 實地訪評陳列文件 各 學 程 的 課 程 與 師 資 須 與 1) 學 程 名 稱 能 適 切 反 映 教 育 目 1) 受 認 證 學 程 名 稱 符 合 該 領 其名稱所指之領域名實相 標之內涵 。 域專業內涵之相關資料。 符 , 該 學 程 屬 整 合 性 領 2) 課 程 與 學 程 之 名 稱 必 須 能 適 2) 與 其 他 學 程 合 開 課 程 之 協 若 域, 須分別滿足各相關 則 切的描述課程及學程內涵 。 調過程紀錄。 領域的認證規範。 3) 當 二 個 或 二 個 以 上 的 學 程 合 開一門課程時, 須提供證據 必 顯示適當的協調及領導。 42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研究所教育為學士教育之延伸, 且以「專、精」為教育重點。 43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規範9: 研究所認證之基本要求 (1/2) 9. 0 須具有適當的入學評量方式。 9. 1 符合規範 1教育目標之要求。 9. 2 具備規範 2學生之要求,但須強調 研究生與指導教授間 之 互動 。 9. 3 具備規範 3之要求,及具有: 9. 3. 1 特定領域之 專業 知識 9. 3. 2 策劃及執行 專題研究 之能力 9. 3. 3 撰寫 專業論文 之能力 9. 3. 4 創新思考及獨立解決問題之能力 9. 3. 5 與 不同領域人員 協調整合之能力 9. 3. 6 良好的 國際觀 9. 3. 7 領導、管理及規劃 之能力 9. 3. 8 終身自我學習成長之能力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44
規範9: 研究所認證之基本要求(2/2) 9. 4 須提供適當之課程規劃,以滿足 專業領域發展 之需求。 9. 5 具備規範 5教師之要求,且教師須重視學術或實務研究、 發表相關研究成果並參與國內外學術活動。 9. 6 具備規範 6設備及空間之要求,且 須能滿足研究之需要 。 9. 7 具備規範 7行政支援與經費之要求。 9. 8 符合規範 8領域認證規範之要求。 45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規範9:研究所認證之基本要求 (1/2) 規範內容 報告書佐證內容 實地訪評陳列文件 9. 0 須具有適當的入學評量方式。 1) 須 佐 證 研 究 所 具 有 適 當 且 公 1) 研 究 所 入 學 招 生 及 開之入學評量方式。 授予學位辦法。 9. 1 符合規範 1教育目標之要求。 (同認證規範 1) 9. 2 具 備 規 範 2學 生 之 要 求 ,但 (同認證規範 2) 須強調研究生與指導教授間 另 須 佐 證 研 究 生 與 指 導 教 授 在 之互動 。 進行研究及論文撰寫上的互動。 9. 3 具備規範 3之要求,及具有: (同認證規範 3),另須佐證: (同認證規範 3) 9. 3. 1特定領域之專業知識。 ü 須 佐 證 指 導 教 授 在 指 導 研 究 另 須 陳 列 94 -99學 年 度 研 9. 3. 2策 劃 及 執 行 專 題 研 究 之 生 的 過 程 中 , 能 培 養 研 究 究所畢業生論文。 已 能力。 生具備左列核心能力。 9. 3. 3撰寫專業論文 之能力。 ü 須 佐 證 畢 業 生 對 未 來 升 學 或 9. 3. 4創 新 思 考 及 獨 立 解 決 問 就業之規劃。 ü 須佐證畢業生具備終身學習 題之能力。 9. 3. 5與 不 同 領 域 人 員 協 調 整 之精神與能力, 運用圖書 如 合之能力。 館資源或資訊科技。 9. 3. 6良好的國際觀。 9. 3. 7領 導 、 理 及 規 劃 之 能 管 力。 46 9. 3. 8終 身 自 我 學 習 成 長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之能 Copyright©
規範9:研究所認證之基本要求 (2/2) 規範內容 報告書佐證內容 9. 4 須 提 供 適 當 之 課 程 規 劃 , (同認證規範 4) 以 滿足 專業領域發展 之需求。 實地訪評陳列文件 (同認證規範 4) 9. 5 具 備 規 範 5教 師 之 要 求 ,且 (同認證規範 5) 教 師 須 重 視 學 術 或 實 務 研 另須佐證研究所教師持續進行專 究、 表相關研究成果並參 業領域相關之研究案且主辦或 發 與國內外學術活動。 參與國內外專業學術研討會。 9. 6 具 備 規 範 6設 備 及 空 間 之 要 (同認證規範 6) 求,且須能 滿足研究 之需要。 (同認證規範 6) 9. 7 具 備 規 範 7行 政 支 援 與 經 費 (同認證規範 7) 之要求。 (同認證規範 7) 9. 8 符 合 規 範 8領 域 認 證 規 範 之 (同認證規範 8) 要求。 (同認證規範 8) 47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總結:EAC, TAC, CAC, AAC差異 認證範疇 程 教育 資訊 教育 技術 教育 建築 教育 對應規範 EAC 2010 CAC 2010 TAC 2010 AAC 2010 8項核心能力 7項核心能力 1. 數學 2. 專業課程 3. 通識課程 1. 數學及基礎科 學 2. 專業與實務課 程 3. 通識課程 1. 人文、社會科 學、基礎科學 課程 2. 建築專業課程 3. 通識課程 同 EAC之要求 教師專長能涵蓋 相關領域所需的 專業職能 同 EAC之要求 規範 3 教學成 效及評 量 規範 4 規 課程之 範 組成 異 同 規範 5 教師 規範 6 設備及 空間 1. 數學及基礎 科學 2. 程專業課 程 3. 通識課程 教師專長能涵 蓋相關領域所 需的專業知識 須能營造一個有 有利於學生發展 專 同 EAC之要求 展專業能力的 業 技術 能力 的環 環境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境 48
NOTE: Ø 四大領域因欲培育的專業人才方向 不同,在規範要求上自然不同,但 四大領域無高低之分 。 Ø 各學程依其特色、課程規劃、欲培 養的 專業人才 等 面向 ,參考IEET認 證規範內容,自行選擇欲進行的教 育認證。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謝謝聆聽 ieet. org. tw 50 Copyright© 2009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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