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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的国 际索赔 郝俊波 Lehman, Lee & Xu 雷曼律师事务所 www. lehmanlaw. cn 2
国际索赔 生命,健康是每个人享有的平等的权利。然 而,当突发事件发生时,即使是获得的赔偿 都难以做到真正的平等。同样是消费者,受 害者,中国人和外国人得到的赔偿却非常悬 殊,以至于一些跨国公司在中国有恃无恐。 国际诉讼索赔就是直接到他们的所在国起诉, 以获得同其所在国公民平等赔偿的权利。使 这些跨国公司在中国获取高额利益的同时, 同样珍视中国人的生命和健康。 l www. lehmanlaw. cn 3
为什么要进行国际诉讼索赔 l l 法律技术层面的原因,在国外起诉可能比在 中国更容易胜诉。依照中国法律要求原告出 示证据,但是原告举证被告存在过失的证据 在中国很难获得,而美国法院对起诉的要求 比较宽松。 赔偿金额的原因:国内目前法律规定的赔偿 金额难以弥补消费者的实际损失,即使支持 精神损害赔偿也是杯水车薪;而美国除了实 际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之外,如果可以证明 被告有恶劣情节,被告还可能面临天文数字 的惩罚性赔偿。 www. lehmanlaw. cn 4
案例 www. lehmanlaw. cn 5
包头空难 www. lehmanlaw. cn 6
11. 21 包头空难 l 2004年 11月21日 8时 20分,东方航空公 司从包头飞往上海的MU 5210航班起飞 后不到 1分钟坠入距机场跑道约 800米的 内蒙古市南海公园,机上47名乘客、6 名机组人员、2名地勤人员遇难。 www. lehmanlaw. cn 7
事故调查 空难客机CRJ-200机翼设计存在缺陷,机翼过于小 巧,而且没有辅翼,导致起飞时需要更大的升力。 -飞机制造商加拿大庞巴迪公司存在产品设计过失。 l 目击者称飞机起飞时,一个发动机冒着黑烟。 -飞机发动机制造商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存在过错。 l 空难客机起飞前曾在零摄氏度以下停放一夜,机翼上 的霜冻严重影响飞机起飞的升力。 -承运人东方航空公司在航空器管理、运营和航行中 存在过失。 l 目前没有关于“黑匣子”的任何信息。 l www. lehmanlaw. cn 8
案件进展 www. lehmanlaw. cn 9
l l 2004年 11月27日东方航空公司提出索赔方案, 对每名遇难者的全部赔偿额共计 21. 1万元人民 币,其中包括人身赔偿 14万元、行李赔偿 0. 6 万元、抚慰金 3万元、丧葬费 1万元、食宿交 通补助费 2. 5万元。 2005年 10月26日家中国遇难者家属和1家印度 尼西亚家属委托北京雷曼律师事务所和美国 理夫律师事务所依过失赔偿、产品严格责任 理论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高等法院起 诉中国东方航空公司、飞机制造商加拿大庞 巴迪公司和飞机发动机制造商美国通用电气 公司。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空难,遇难的中国 人选择在美国进行诉讼,在中国民航史上是 第一次。 www. lehmanlaw. cn 10
l l l 加州法院依“长臂管辖”原则受理此案。 被告主张一是产品的严格责任和过失赔偿应 受 1958年《联邦航空法》约束;二是基于 “Diversity Of Citizenship”管辖原则,申请将 此案移交联邦法院审理。 2005年 11月21日,原告答辩一是本案虽涉及 联邦法律的有关规定,但没有涉及联邦法律 的实质性争议;二是本案并非国与国之间的 关系,而是私人间的普通纠纷。联邦法院法 官驳回了被告的主张,认定本案由加州法院 审理,原告取得了第一回合的胜利。 www. lehmanlaw. cn 11
2006年 2月24日被告东方航空公司以不方便诉讼 (Forum Non Convenience)为由,向洛杉矶高等法院提 出动议, 要求将本案移送中国法院受理。称如果在 中国审理其原意根据中国法律进行赔偿并不就责任问 题提出异议。 l 郝俊波律师向法院提交了关于在中国审理将会遇到的 实际和法律问题的书面材料。 l 被告提出暂时冻结诉讼程序, 是否可以在 60 天内达 成调解协议。 l 2006年 7月19日,雷曼律师事务所召开新闻发布会, 呼吁未委托索赔的空难者家属尽快起诉,以免错过诉 讼时效而丧失获得赔偿的权利。因为依加州的法律, 诉讼时效按原告所在地法律计算,即中国民航法规定 从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 l www. lehmanlaw. cn 12
总结 l 东航提出将本案移送中国法院审理在预料之 中,因为跨国诉讼一般都要经过“Forum Non Convenience”的考验,东航的动议显然是试图 利用中国法律的低额赔偿来减轻自己的损失。 但是东航的声明也间接的承认了自己应承担 全部责任,原告律师也是满意的,因为原告 律师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帮助遇难者家属查 清责任方。目前双方律师就管辖权进行法庭 论战,更为凶险的法庭大战刚刚开始。 www. lehmanlaw. cn 13
法律链接 l l 根据美国律师介绍,美国遇难者家属平均可 以获赔 150万美元。 1993年《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害赔偿暂 行规定》,承运人对每名旅客的最高赔偿金 额为人民币7万元。 包头空难推动了《中国民航法》的修改,并 作为一个案据写入了《民航法草案》。 2006年 2月28日,国家民航总局正式发布了《 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 将承运人对每名旅客赔偿的责任限额提高到 40万元人民币。并于2006年 3月28日正式实施。 www. lehmanlaw. cn 14
博 士 伦 案 www. lehmanlaw. cn 15
博士伦润明水凝护理液 VS 镰刀菌性角膜炎 l l l 2004年 11月:润明水凝护理液全球上市 。 2005年 7月:新加坡官方机构首先发现隐形眼 镜佩戴者感染镰刀菌角膜炎的数量激增。 2005年 10月:新加坡卫生部致函博士伦公司 建议对水凝护理液和镰刀菌角膜炎是否存在 联系展开调查。据说因为收到该封电子邮件 的人离开了博士伦公司,博士伦公司没有对 此做出任何反应。 www. lehmanlaw. cn 16
l l 2005年 11月11日:新加坡卫生部发了第二封 电子邮件,博士伦公司开始调查此事。 2006年 1月27日至 2月17日:新加坡卫生部展 开迅速调查,证实润明水凝护理液和镰刀菌 角膜炎之间确实存在联系。 2006年 2月17日:博士伦在新加坡停止了润明 水凝护理液的销售但并没有向消费者发出严 重警告。 2月20日:新加坡卫生部对博士伦的做法很不 满意,明确地发表声明警告消费者停止使用 该款产品。 www. lehmanlaw. cn 17
l l l 2月17日至 4月10日期间:博士伦向全世界( 新加坡以外)隐瞒了润明水凝护理液已经在 新加坡因镰刀菌性角膜炎而被召回的事实。 连美国消费者也被蒙在鼓里。 4月10日:鉴于在美国感染镰刀菌角膜炎的数 量不断增加,博士伦在美国停止了水凝护理 液的销售。 4月13日:博士伦决定将产品在美国市场召回。 5月11日:博士宣布在全球召回产品。 5月16日:博士伦公司在北京召开发布会,宣 布在全球市场上召回并永久性停止销售润明 水凝护理液。 www. lehmanlaw. cn 18
镰刀菌(真菌)性角膜炎 角膜是透明的无血管组织,一旦感染真菌 后,药物不能透过血管直接作用于病变区, 因此真菌性角膜炎致盲率很高。 l l 症状: 红肿 疼痛 流泪 发痒 畏光 视力减退 分泌物增多 www. lehmanlaw. cn 19
案件进展 l 1. 2. 3. 4. 寻找潜在客户 曾经使用过博士伦润明护理液,并 且 被诊断为不同程度的镰刀菌性、真菌 性角膜炎,或者 患有不知名的持续性的眼部感染,或 者 角膜刮伤、角膜移植的消费者。 www. lehmanlaw. cn 20
l 1. 2. 客户需要提交的材料: 提交一份个人声明,写明医生的诊 断结果;因使用该护理液所造受的生 理及心理的痛苦;如果直到博士伦公 司 5月份在中国召回时才停止使用,一 定要特别说明;联系方式。 提交医院的原始病历;如果做过细菌 培养,角膜刮片,角膜移植的提交检 验报告。 www. lehmanlaw. cn 21
l 2006年 7月27日,美国竞合管辖诉讼审查法庭 就该案的管辖问题开庭,以确定在联邦法院 还是州法院审理。 l 2006年 8月15日美国竞合诉讼管辖审判庭裁决 将所有在联邦法院起诉的博士伦案件移交南 卡罗莱那州地方法院。中国消费者可以在博 士伦的总部纽约州起诉,也可以在南卡罗莱 那州起诉。 l 2006年 8月30日,考虑到纽约州法院起诉的范 围更为自由,暂时商定将在纽约州法院起诉。 www. lehmanlaw. cn 22
我们面临的挑战 l l 胜诉率应该较大,但是操作和程序比较繁琐, 特别是消费者要求精神赔偿和惩罚性赔偿, 还必须寻找更为充足的证据。 病例不详尽,造成举证陷入困境。 真菌培养的医学检验报告对本案至关重要, 但是征集的消费者中做过细菌培养的寥寥无几。 翻译病例的过程中遇到中文,英文,中文医 学术语,英文医学术语四种语言转换的困难。 www. lehmanlaw. cn 23
总结 l 目前我们收到 31位消费者的声明和病例;已 经翻译好发往美国的9份。由于医生的字迹难 以辨认,翻译 作进展缓慢;而且医学报告 记录简略,缺少必要的医学检验,错过了取 证的最佳时机,造成举证陷入困境。目前我 们的策略是尽快将符合起诉条件的消费者的 资料发出,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起诉。集体 诉讼的效应固然大,但人少也有优势,得到 赔偿的可能性也可能反而更大。 www. lehmanlaw. cn 24
雷曼国际索赔团队 时事动向 l 1. 2. 3. 4. 目前我们还在召集中国受害者起诉: 生产可能导致服用者因心脑血管疾 病发作而死亡的关节炎药物万络的美 国默克/默沙东公司(Merck Co. ); 生产存在质量缺陷可能危及消费者生 命的心脏除颤器、心脏起博器的美国 美敦力公司(Medtronic Inc); 俄罗斯伊尔库茨克空难; 万宝路清淡型香烟集体诉讼。 www. lehmanlaw. cn 25
如何寻找潜在的国际索赔案件 以维护中国公民的权益为首要 l 时刻关注时事动态 l 保持与媒体密切友好的合作 l www. lehmanlaw. cn 26
郝俊波 律师 个人网站 www. haojunbo. cn 跨国诉讼 知识产权国际贸易 。 第一个代理跨国空难(包头空难,2004)的中国律师。 该起空难案件推动了中国民航法的修改。第一个在中国公开 征集外国产品(万络,2005)受害者去美国集体诉讼的中国 律师。第一个在中国公开征集博士伦护理液受害者(2006) 去美国集体诉讼的中国律师。被收入马奎斯第一部亚洲名人 录(Marquis Who‘s Who in Asia. 1 st Edition, 2007)。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伦敦国际仲裁庭国际青年仲裁组织成员 www. lehmanlaw. cn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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