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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宜高速公路建設
計畫緣起 由於雪山山脈阻隔台灣東西部人力與 資源的流通,因此過去不斷有興建直 接穿越山區連接兩地快速公路的建議 南港頭城段七十七年行政院核定 頭城蘇澳段九十年行政院核定 3
預期效益 提供宜蘭與台北間全天候快捷運輸 服務 南港至頭城之高速公路行車時間 分鐘 南港至蘇澳之高速公路行車時間 分鐘 25 40 提昇蘇澳港內陸轉運功能 加速蘭陽地區產業及觀光遊憩發展 4
2 乙 2 甲 2 台 15 1 5 台北市 1 9 南港 石碇 5 3 9 3 北 坪林 雪山隧道 9 甲 園 2 丁 2 1 桃 3 縣 7 頭城 乙 頭城 宜蘭 9 甲 7 2 7 7 縣 7 甲 宜 蘭 羅東 縣 9 蘇澳 5 國 道 東 部 公 路 國道北 宜 高速公 南港頭城段 路 長度 31公里 交流道:南港、石碇、 頭城 收費站:頭城 頭城蘇澳段 長度 24公里 交流道:宜蘭、羅東、 蘇澳 2
計畫內容 (南港頭城段 ) 1. 程路線:台北 →石碇 →坪林 →頭城 2. 全 長:約 31公里 3. 車 道:雙向四車道 4. 行車速度:時速 80公里 5. 交 流 道:於南港、石碇、坪林、頭城等地區設置 6. 收 費 站:頭城收費站 7. 隧道座數:五座 8. 隧道總長:約20. 1公里 9. 最長隧道:約12. 9公里 10. 經 費:約新臺幣 600億元 (含用地費 60億 ) 北捷初期地下路網 : 60億 /km,高捷: 50億 /km,北宜高: 20億 /km,二高: 10億 /km 機場捷運 : 20億 /km 蘇澳交流道 : 11億,台中系統交流道 : 18億,捷運車站 : 約 5~10億 建造費用 : 路堤 : 高架 : 隧道 = 1 : 2~3 : 4~6
雪山隧道 程內容摘要 1. 長度: 12. 9 km。 2. 直徑:主坑約12~ 13. 5 m。導坑約4. 8 ~ 5. 3 m。 3. 通風豎井:共三處,每處各設置一進氣井及排氣井,豎 井 直徑約 7. 0 ~ 7. 5 m,深度約250 ~ 500 m。 4. 連絡隧道:每隔 350公尺設一人行連絡隧道直徑約 4. 5 m, 共 28座。每隔 1, 400公尺設一車行連絡隧道直徑約 10 m, 共 8座。 5. 通風機房:配合三處豎井之位置,共設置三處地下通風 機 房,寬約15 m。 6. 開 日期:導坑民國 80年 7月 。主坑民國 82年 7月 7. 原合約完 日期 : 導坑民國 84年 3月 。主坑民國 88年 9月 8. 完 通車日期 : 民國 95年 6月 16日 。
雪山隧道豎井及聯絡隧道透視 圖 三號豎井 二號豎井 排氣井 西行線 進氣井 一號豎井 東行線 (長度 12. 9公里 直徑 11. 8公尺 ) 人行聯絡隧道 (28 座 ) 通風中繼站 (3 處 ) 車行聯絡隧道 (8 座 ) 導坑 (長度 12. 9公里 , 直徑 4. 8公尺 ) 通風機房 (3 處 ) 2
計畫實施過 程 一、規劃 (Plan) 1. 可行性研究 (Flexibility Study) 2. 路線評選 (Route Selection) 二、設計 (Design) 3. 基本設計 (Basic Design) 4. 細部設計 (Detail Design) 三、施 (Construntion) 5. 施 基本設計之優點 : 1、提早進行用地取得作業 2、要徑 程先行施 3、 B. O. T. 或統包標 (Turnkey) 之依據
規劃設計 作內容 一、可行性研究階段 二、路線評選階段 1. 路線評選 作 ( 程研究 ) 2. 環境影響評估 作 3. 地質調查 作 (含遙感探測及航照判釋 4. 航空及控制測量 作 三、基本(初步 )設計階段 1. 設計 作 2. 地質調查 作 3. 補充測量 作 四、細部設計 作 1. 設計 作 2. 地質調查 作 3. 補充測量 作 期 (月 ) 10 13 ) 合計 13 合計 26 合計 費用 (萬 ) 3, 900 4, 600 2, 000 4, 475 3, 300 14, 400 18, 000 10, 000 455 28, 000 66, 000 6, 500 73, 000 總 程費 600億 (內含用地費 60億 ) ,地質調查 /規設費用約 2. 1億元 /11. 5 億元
可行性研究 作項目 1. 基本資料收集:地形圖、地質圖、航照圖等 2. 區域及地方發展分析及預測 3. 運輸現況需求及預測 4. 設計標準擬定 5. 路線走廊研究 6. 程研究 7. 環境影響評估 8. 經濟效益評估 9. 財務規劃
設計標準 n n n 公路等級 隧道斷面 隧道通風 車道寬度 設計荷重 強度 ) (速限 、 坡度、轉彎半徑 ) (限高、路肩寬、人行道寬 ) (自然通風、縱流式、橫流式 ) (路肩、中央分隔帶 ) (雨量 、 風力、地震力、鋼筋及混凝土 註 : 雨量、地震力與設計之迴歸週期有關,北宜高之地 震力迴歸週期為 475年
通風方式造成 程費之差 異: 2258*24*12900*2=14億 縱流式通 風 橫流式通 風 雪隧 TBM開挖單價 2258元 /m 3 車道寬造成 程費之差 異 2 2 3. 14/4*(12. 3 – 11. 8 )*12900*2258*2=5. 5億 元 隧道斷面與設計標 準 北二高車道寬 /淨 高 : 3. 75 m / 5. 1 m 北宜高車道寬 /淨 高 : 3. 5 m / 4. 6 m
T B M 段 標 準 斷 面 圖 主 坑
程因素比較表 項 目 1. 路線概要 路線長度 (公里 ) 至台 2公路 山區 平原區 隧道座數 隧道總長 (公里 ) 最長隧道 (公里 ) 橋樑座數 橋樑總長 (公里 ) 最長橋樑 (公尺 ) 2. 施 評估 施 期 ) (年 施 便道問題 廢棄土問題 地質問題 途經洪泛平原(公里 ) 地震式害度 3. 程建造成本 (新台幣百萬元 ) 4. 公元 2000年時管理及維護費 (新台幣百萬元 ) 註:費用估算依 1987年幣值 路線 1 路線 2 路線 3 48. 5 38. 4 10. 1 16. 0 12. 5 3. 8 50. 0 10. 2 1, 566 39. 9 31. 2 8. 7 6. 0 18. 8 12. 8 36. 0 6. 9 1, 506 32. 9 27. 9 5. 0 6. 0 18. 6 12. 5 23. 0 6. 4 1, 506 5. 0 差 適中 最多 1 最多 39, 956 237 7. 5 適中 最少 適中 5 適中 37, 145 250 7. 0 好 最多 最少 -適中 36, 668 251
北宜雪隧 3號豎 井
經濟分析比較表 (可量化 ) 項 目 1. 公元 2000年平均日交通量 台 9公路-新店-坪林 台 2公路-基隆-頭城 快速公路-南港-坪林 快速公路-坪林-宜蘭 2. 公元 2000年公路行車節省 行車里程 (車公里 /日 ) 行車時間 (車小時 /日 ) 3. 公元 2000年由鐵路轉移至隧道公路 之旅次(旅次 /日 ) 公路客運 4. 公元 2000年用路人效益 (新台幣百萬元 /年 ) 車輛行車成本節省 駕駛人時間節省 旅客時間節省 貨物時間節省 由鐵路轉移至隧道公路旅客 時間及費用之節省 合計 5. 經濟評估 投資報酬率 (IRR) 第一年報酬率 益本比(折現率 =6%) 淨現值(折現率 =6%) 沒有隧道公路 不可量化 : 地價 舒適感 安全性 都市發展 路線 2 路線 3 1, 400 1, 200 19, 600 18, 100 1, 400 1, 200 19, 600 18, 300 1, 300 19, 600 18, 200 671, 000 14, 645 8, 400 13, 400 路線 1 758, 000 16, 024 719, 000 15, 058 7, 440 7, 900 7, 870 1, 602 416 703 -- 53 --285 1, 808 455 767 58 354 1, 706 427 729 54 325 3, 059 3, 442 3, 241 6. 2% 5. 4% 1. 03 1, 120 7. 5% 8. 2% 1. 26 7, 739 7. 2% 7. 3% 1. 20 6, 039
路線評選 作項目 1. 環境影響評估 2. 地質調查及測量 (控制測量 /航空測 量) 程研究主要為定性之研究及數量之概估,例 如: 3. 程研究 a. 是否設置收費站 b. 交流道之位置與數量 (1)線形 c. 車道數 d. 隧道通風系統之方式 (2)交通設施 e. 通風豎井之配置 (3)交通需求
路線 3 路線 1 路線 2 路線評選 (路廊與定線 )
交通量預測 (車道數 )與交流道及車道數配 置
二高沙鹿交流 道 (半玫瑰形 ) 北宜石碇交流 道 (鑽石形 ) 路口需設 置紅綠燈 三層 二層 二高中港系統交流 道 (半玫瑰形 )
中山高 南港路( 台 5) 北宜台北端交流道規 劃 1. 既有道路銜接 2. 既有房屋拆遷 3. 主管單位協調 (市政府、國防 部、公路局、高公局 ) 北二高 台北市南港區 北宜高
基本設計主要成果 雪隧輔助坑道設置之評估 n 雪隧施 方法之評估 n 雪隧豎井位置與施 方法之評估 n 通風方式之評估 n
輔助坑道之應用 (主要由地形條件控 制) 橫坑:通風,增加 作面,緊急通道 斜坑:通風,增加 作面 豎坑:通風,增加 作面 導坑:通風,增加 作面,緊急通道,維修 通道 、管線廊道 、排水,施 中掌握 及 預先處理地質狀況 、提供豎井由底部 出 碴
雪山隧道主坑及導坑
導坑 主坑 註 : 需考慮主坑 TBM 法之影響
決定隧道施 方法之主要因素 1. 地質 2. 地形 3. 期 4. 經濟性 5. 環保 6. 人力需求
雪山隧道 程首次引進全斷面隧道鑽掘機 (TBM) 18
雪山隧道採用 TBM 法緣 由 .隧道規模 (公路隧道世界第三、亞洲第一 ) .環境衝擊輕 .施 自動化 .開挖速度快 .專業評估、專家肯定 (六次國際專家諮詢顧問會議 )
導坑直徑 主坑直徑
豎井規劃考慮之要素 1. 通風需求 (數量,斷面大小 ) 2. 地形 (位置,深度 ) 3. 地質 (與主隧道銜接處 ) 4. 環境 (施 可及性 )
雪山隧道豎井配置 (Ht=1100 m)
雪山隧道豎井配置 (Ht=1041 m)
豎井設計考慮之要素 1. 豎井斷面 2. 支撐系統 3. 地下水 4. 出碴 5. 施 方法 與水平隧道主要差別
雪隧一號豎井進氣井 作平
二號豎井進氣井出碴
豎井開挖面積水
豎井施 方法 1. 傳統下沉 法 (Conventional shaft sinking method) 2. 導孔昇井 法 (Pilot hole raising method) (1)Raise boring method (2)Alimark method
豎井傳統下沉 法示意圖
施鑽導孔 ψ=31 CM 擴孔作業 擴挖作業 ψ=244 CM D&B ψ=700 CM 昇井 法示意圖 (井底需先開挖通達 隧道 )
通風目的 1、排除有毒氣體 2、排除煙霧 (柴油車比例 ) 註 : 1. 北宜高空氣品質標準 CO: 75 ppm , NO: 25 ppm , 能見度 : 0. 0075 m-1 2. 一般由能見度控制 , 且污染源污染程度亦將逐年降低 3. PIARC: permanent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road congress -1
CO濃度與人體暴 CO濃度對 露及反應時間之 人體之影 關係 響
通風設計考慮之因素 1、隧道長度 2、坡度 3、行車速率 4、車輛種類 (小客車與大客貨車之比例 ) 5、風速 (北宜 : 8 m/S , 30 km/hr) 註 : 北宜高小客車與大客貨車之比例為 23%
雪山隧道通風系統
縱向通風與橫向通風之比較 縱向通風 橫向通風 1. 程費 較低 較高 2. 維修費 較低 較高 3. 開挖斷面 較小 較大 4. 通風效果 不均勻 均勻 5. 空氣品質 較差 較佳 一般單孔隧道採用橫向通風 通風 , 雙孔隧道採用縱向
l l 北宜雪隧通風設 加強縱流式通風系統 設三組通風站及三組中繼站 施 維持隧道空氣品 通風站設置進氣與排氣豎井一對 , , 質 0 50 75 上坡 50 100 25 下坡 0 75
細部設計 隧道設計主要考慮之要素 1. 地質條件 2. 支撐系統 3. 施 方法 4. 通風 5. 輔助坑道 6. 監測計畫 7. 洞口位置 (線形 , 邊坡穩定 )/隧道間距 (穩定 , 用 地)
雪山隧道南洞口配置
隧道初期支撐
環評、棄土與用地取得
環境影響評估法重要規定 (83年 12月 30日頒佈 /92年 1月 8日修正 ) 1. 應設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 (任期二年 ),其中專家學者不得少於委 員會總人數三分之二 (第三條 )。 2. 廠之設立、 業區之開發 (如位於國家公園、水庫集水區及海拔高度 1, 520以上等 )、道路、鐵路、大眾捷運系統、港灣及機場等之開發應實 施環境影響評估 (第五條 )。 3. 開發單位於規劃時,應實施第一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並作成環境影響說 明書 (第六條 )。 4. 開發單位申請許可開發行為者,應檢具環境影響說明書送主管機關審查 (第 七條 )。 5. 前條審查結論認為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 響評估, 舉行公開說明會 ,編製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送主管機關,進 行現場勘察並舉行公聽會 (第八條、十一條、十二條 )。 6.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 得為 開發行為之許可,其經許可者無效 未經完成審查前,不 (第十四條 )。
環境影響評估 作內容 1、自然環境 2、生態環境 3、人文及社會環境 4、經濟環境
空 氣 品 質 環 境 影 響 分 段 評 估 表 — 施 階 段 影響地 段 評估因子 敏感受體 南港段 懸浮微粒 TSP 舊莊及運輸 道路沿線 石碇段 懸浮微粒 TSP 運輸道路沿 線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影響說明 影響程 度 總影 響 減輕對策 影響說 明 總影 響 若不控制,距施 區域 5公 尺處 TSP濃度將高達 1710μg/m 3若所經路面為未 舖面,沿線 TSP濃度將增加 100~200 μg/m 3 ,若為舖面 道路,則可符合標準。 --- -- - .灑水、加圍籬可減 少 90%之排放 .離開施 區域時清 洗 輪胎,避免將灰塵帶 至 地外馬路 .運輸道路若為未舖 面 道路,應先行舖面約 可減少 95%之排放。 - - .灑水、加圍籬可減 少 - - 環境配合 程 ? 若不控制,距施 區域 5公 尺處 TSP濃度將高達 1710μg/m 3若所經路面為未 舖面,沿線 TSP濃度將增加 100~200 μg/m 3 ,若為舖面 道路,則可符合標準。 - - 程配合環境 ? 坪林段 懸浮微粒 TSP 坪林村及運 輸道路沿線 若不控制,距施 區域 5公 尺處 TSP濃度將高達 1710μg/m 3若所經路面為未 舖面,沿線 TSP濃度將增加 100~200 μg/m 3 ,若為舖面 道路,則可符合標準。 --- -- - 宜蘭段 懸浮微粒 TSP 運輸道路沿 線 若不控制,距施 區域 5公 尺處 TSP濃度將高達 - - 3
坪林隧道通風口各污染物排放濃 度 通風口 污染物 TSP(mg/Nm 3) SO 2(ppm) NO 2(ppm) CO(ppm) 無 有 豎井 豎井 豎井 1 2 3 1. 91 1. 17 8. 88 12. 47 1. 94 1. 23 9. 38 13. 13 3. 95 1. 29 9. 79 13. 6 排放標準 固定污染 源 排放標準 29~ 32. 5 650 2000
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條文摘要 80年 5月2日內政部函頒實施 96年 3月15日內政部函頒修正 n 貳、適用範圍 …本方案所指處理場所,包括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目的事業處理場所及其他經政府機關依法 核准之場所等,其定義如下 : 一、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 (以下簡稱 土資場 ) …機關審查同意,供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暫屯、堆置、填埋、轉運 …之場所。 二、目的事業處理場所 …機關審查同意,可收容處理營建剩餘土石方為原料之 既有 磚瓦窯場、輕質骨材場、土石採 取場 …預拌混凝土場、水泥場 …。 n 參、剩餘土石方處理方針 n 肆、收容處理場所設置與管理方針 二、公共 程剩餘土石方處理 (一 )公共 程主辦機關編擬新興 程計劃時,應提出剩餘土石方先期規劃構想及經費概估, 並於辦理規劃設計時,應力求挖填土石方之平衡及減量,並對收容處理方式應有整體評估及 規劃。 (二 )公共 程於規劃設計時,如有剩餘或不足土石方,應依公共 程及公有建築 程營建剩 餘土石方交換利用作業要點規定申報 程資訊 辦理撮合交換 。 (六 )公共 程主辦機關應負責自行規劃設置、審查核准、啟用經營收容處理場所,或要求承 包商覓經直轄市、縣 (市 )政府核准之收容處理場所,並應於 地實際產出剩餘土石方前,將擬 送往之收容處理場所地址及名稱報 程主辦機關備查後,據以核發 剩餘土石方流向證 明文件 ,… (八 )公共 程主 (管 )機關應配合建立運送剩餘土石方流向證明文件制度,並不定期辦理剩餘 土石方流向管制之 抽查作業 。 程主辦機關於承包商請領 程估驗款計價時,應抽查運 送剩餘土石方流向證明文件與核准之餘土處理計畫是否相符。 … (九 )承包廠商未依剩餘土石方處理計畫辦理者,應由 程主辦機關辦理改善。如未改善時, 按契約規定扣帳、停止估驗或終止契約 。… 一、設置收容作業處理場所之作業程序 (三 )申請設置收容處理場所應由申請人檢附申請書表, …向直轄市、縣 (市 )政府或公共 程主
土地徵收條例重要條文摘要 正) (91年 12月 11日修 1. 第十條:需用土地人於事業計畫報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前,應舉行 公聽會 ,聽取 土地 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 2. 第十一條:需用土地人申請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前, ……,應先與所有權人 協議價購 或 以其他方式取得;所有權人拒絕參與協議或經開會未能達成協議者,始得依本條例申 請徵 收。 3. 第三十條:被徵收之土地,應按照徵收當期之 公告土地現值 ,補償其地價。……。前項 徵 收補償地價,必要時 得加成補償 ; …… 4. 第三十一條:建築改良物之補償費,按徵收當時該建築改良物之 重建價格 估定之。 5. 第三十四條: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發給 遷移費 : 一、 …… 二、徵收公告六個月前設有戶籍之人口必須遷移者。 …… 三、動力機具、生產原料或經營設備等必須遷移者。 四、因土地一部分之徵收而改良物須全部遷移者。 五、水產養殖物或畜產必須遷移者。 6. 第三十九條:區段徵收土地時 ……抵價地總面積,以徵收總面積 百分之五十 為原則, …… 7. 第五十七條:需用土地人因興辦第三條規定之事業,需穿越私有土地之上空或地下, 得就 需用之空間範圍 協議取得地上權 ,協議不成時,準用徵收規定取得地上權, …… 8. 第五十八條:國家因興辦 臨時性 之公共建設 程時,得 徵用 私有土地或土地改良物。 徵用
程費 /用地費 (億 ) n n n 北二高 中南二高 北宜 1280 / 390 3800/2200 540 / 60 公告地價 : 每三年公告一次,課徵地價稅之依據 公告現值 : 每年公告一次,課徵土地增值稅 、遺產稅、贈與稅 及土 地 徵收之依據 公告地價 : 96~98年 4, 051, 251元,房屋現值 : 98年 1, 200, 300(逐年 降低 )
中二高臺中縣中沙加油站 各項補償費、獎勵金、救濟金一覽表 地價補償費 (公告現值加四成 ): 7, 537, 600元 配合施 獎勵金: 161, 520元 (每公頃 120萬 ) 機械設備搬遷費: 3, 520, 881元 建築物補償費: 8, 168, 298元 (含合法及非法 ) 建築物補償費差額: 18, 597元 (複估 1) 建物自拆金: 2, 352, 175元 (主建物部份之 50%) 建築用地地價救濟金: 3, 768, 800元 (註一 ) 建物救濟金差額: 520, 823元 (註二 ) 農林作物補償費: 3, 790元 深水井補償費: 278, 000元 建物複估二補償費: 779, 617元 (90. 1. 12新增 ) 建物複估二自拆金: 311, 626元 以上金額合計 27, 421, 727元 註一:該建地係位於農地內,而該區段之土地公告現值皆以農地評估。 註二:建物未能提出合法證明文件者,臺中縣政府僅補償建物價格之四 成,但國 局規定為七成,故有三成之差額。 NOTE:業主訴求金額為 70, 000元
一號豎井通達道路 -北宜雪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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