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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二年度高級中等學校 交通事故處理種子教官研習 道路交通事故 預防與處理要領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專員 李宏振 警政署交通組 1
ㄧ、交通執法成效 1. 近 年 來 , 警 察 機 關 舉 發 交 通 違 規 案 各 件 逐 年 大 幅 下 降 , 89年 2, 179萬 件 , 從 至 91年 已降為 1, 741萬件 (減少 20% )。 2. 92年 1至 6月 取 締 件 數 為 746萬 件 ,較 91年 同 期 901萬 件 ,減 少 155萬 件 (減 少 17% )。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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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通安全成效 1. 91年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為 2, 861 人 (本署統計 A 1類事故,造成人員當 場或 24小時內死亡案件 ),比 90年同 期 3, 344人,減少 483人 (減少 14. 4% )。 2. 92年 1至 6月 交通事故死亡人數 1, 314 人,較91年同期減少 116人 (減少 8. 11 % )。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4
機動車輛事故死亡人數統計 衛生統 計 警政統 計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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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交 通事故要 領 用路人身處複雜的交通環境,有人經常發 生交通事故,有人卻能長保平安,除了平 時應注意車輛的維護保養、行車禮讓避免 人為肇事因素外,建立正確的「 安全駕駛 」 及「 防衛駕駛 」觀念,殊有必要。安全駕駛 與防衛駕駛是保障行車安全一體的兩面, 安全駕駛在教人守法駕駛、不侵犯他人, 防衛駕駛則在防範他人的危害 ,兩者同樣 重要,缺一不可。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8
Ø 安全駕駛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是人車行 止、交通義務、駕駛道德的規範, 遵守交 通規則 是行車安全的基礎。 (害人之心不 可有 ) Ø 防衛駕駛 原則: 敏銳感知事故發生的可能性,而 及早採取迴避反應作為 , 趨吉避 凶。 作法:除遵守交通規則外、眼觀四面、耳 聽八方,密切注意週遭地形、地 物的關連影響,預先採取防範措 施與適當防衛, 彌禍於無形或降 9 警政署交通組 3/19/2018
交通安全規則 車輛安全檢查 安全駕駛基本要素 禮讓與注意 3/19/2018 良好精神狀況 警政署交通組 10
駕駛人特性 (影響安全因 素)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11
• 機件檢查 (引擎四油三水 、 煞車 、皮帶、 輪胎、燈光 …) • 360。檢查 (人員淨空 、 輪胎 、路況) • 照後鏡 、 座椅 調整 (手腳不可伸直 ) • 明確的肢體語言: (正確使用燈光 ) • 守法、 路權、 禮讓(該快就快、 該慢就慢、 該停就停、該讓就讓、 不該讓也讓 ) • 給自己多一點時間,多留一點空間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12
注意車身週邊與車底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13
保持安全距離與間隔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14
其他 —兒童過馬路要領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15
路權研討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16
防衛駕駛 臺灣地區每年有近 2000萬件違規 (91 年 1741萬件 ) • 駕駛人特性 • 車輛特性 • 其他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17
駕駛人特性 (車速與視界 )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18
車輛特性 (視覺死角 )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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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特性 (輪跡內移 ) 3/19/2018 輪跡內移:指車輛在無超 高設置之路段以時速低於 十五公里轉彎時,後輪無 法依前輪所完成之弧形軌 跡轉彎,而往內側偏移之 情形,車輛軸距越長,其 輪跡內移現象越明顯。 警政署交通組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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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衛駕駛作法 • 預判潛在危險因素 – 孩童 :對交通安全的認知能力較差 – 叉路、彎路 :易肇事路段 – 公車停靠: 意行人由公車前方突 注 然出現,缺乏應變空間 – 大型車輛 :轉彎、直行、煞車 – 機車: 愛又容易受傷害之交通 最 具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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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讓別人看見你 —行人夜間衣著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28
專家研究結論 • 黑 色 或 灰 色 衣 服 ,時 速 64 kph之 駕 駛人發現機率 < 50% 。 • 白 色 或 黃 色 衣 服 ,時 速 90 kph之 駕 駛人發現機率達 97% 。 • 反 光 衣 物 , 安 全 範 圍 內被 駕 駛 人 於 發現機率達 100%。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29
正確而有效的煞車 • ABS系 統 為 輔 助 具 , 的 在 提 高 煞 目 車效率, 達到「 短煞車距離」 但 以 最 , 無法減少「 短煞車距離」 因此保 最 , 持安全行車間距, 任何車輛都是 對 必須的。 • 當 ABS作 用 時 , 車 踏 板 會 有 震 動 回 煞 饋反應, 時仍應持續緊踩煞車踏 此 板勿放鬆, 可轉動方向盤閃避危 並 險狀況。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30
正確而有效的煞車 • 無 ABS煞車要領 (平日練習 ) 1. 以腳尖踩煞車。 2. 踩踏後找尋最大煞車力。 3. 若發現輪胎有鎖死滑動情形,稍放煞 車踏板 (勿放太多 ),續步驟二。 4. 不將多餘的力量 (如身體重量 )加入煞 車踏板。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31
裝飾品與隔熱紙 • 飾品 —碰撞時的危險因子 • 隔熱紙 —成事不足、敗事有餘 Ø前擋 —佔 30%面積,需有 70%以 上透光率 Ø車窗 —反光嚴重 (折射率 ) Ø後擋 —除霧線減少隔熱紙壽命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32
特殊天候 • 積水路面 —勿急踩煞車 • 濃霧 —燈光、減速、循標線前進、 必要時路邊 (外 )停等 • 暴雷雨 —燈光、減速、收天線、緊 握方向盤、循標線前進、必要時路 邊 (外 )停等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33
• 大型車噴濺 —緊握方向盤、 雨刷加速、 以殘存記憶判斷 、 勿急踩煞車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34
停車要領 • • 緊靠路邊 上坡路段 -前輪向左 下坡路段 -前輪向右 斜坡停車要領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35
機車安全要領 Buy your son a motorcycle for his last birthday. • 少側坐、注意平衡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36
• 煞車穩定性遠不如汽車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37
• 兩段式左轉,避免直接左轉 • 注意停靠及右轉車輛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38
• 留意 路邊車輛動態及行人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39
勿以小搏大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40
變 換 車 道 注 意 後 方 來 車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41
避免穿著 寬 3/19/2018 鬆衣物及 圍 警政署交通組 巾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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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事故處理 • 煞車失靈 -引擎煞車、警告他車 ( 人) • 輪胎洩氣或爆胎 —勿急踩煞車、 緊握方向盤 • 擋風玻璃破裂 —清除、搖下所有 車窗、慢行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44
其他 • 速度愈快對空間距離之判斷能力 愈差,對時間判斷能力則無影響 —「 二秒間距法 」 • 保險 —有拜有保佑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45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交 通 事 故 處 理 法 規 體 系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刑法及刑事訴訟法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46
Ø 道路交通事故 : 道路交通事故,指因汽車或動 力機械在道路上行駛,致有人傷、亡或車輛財 物損壞之事故。 Ø 要件: 電動輪 1. 汽車或動力機械 :電動腳踏車、 椅 1. ( 程建築機械、裝卸起重 程機械、 農用機械、其他特定用途機械,非履帶式 ) 2. 道路: 停車場、加油站、甲種管制區山區 道路 、 港區道路 、防火巷。(執法、設置規則 ) 3. 行駛 :停車、臨時停車、停等 4. 有人傷亡或車輛財物損壞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47
Ø 重大交通事故 (§ 3): q 死亡 3人以上 q 死傷 10人以上 q 受傷 15人以上 q 危險物品運送發生爆炸、 燒、 毒 燃 有 液、氣體洩漏等事故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48
Ø交通事故分類: q A 1: 成 人 員 當 場 或 24小 時 內死 亡 之 造 交 通 事 故 , 大 交 通 事 故 屬 A 1類 交 通 重 事故。 q A 2: 成 人 員 受 傷 或 超 過 24小 時 死 亡 造 之交通事故。 q A 3: 造成財物損失之交通事故。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49
Ø 肇事者之義務: 道路交通事故有人傷亡者, 事駕駛人及其 肇 同車之人應先為左列之處置: 1. 迅 對 受 傷 者 予 以 救 護 , 保 持 現 場 , 速 並 儘 報告 就近警察機關。 2. 在肇事地點兩端適當距離處放置顯明標識, 事後應即撤除。 Ø 報告之例外: 路交通事故僅有財物損失或 道 輕微傷害, 事人當場自行和解者, 不報告 當 得 警察機關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50
警察人員處理交通事故作業流 程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51
報案 Ø 警察機關受理報案 q 凡有民眾報案, 立即受理。 如非屬權責範圍, 亦應處置,迅速通知權責單位 q 記錄報案時間、詢明報案人身分 v 報案人為肇事車輛駕駛人時: 姓名、 住址、 駕駛車種及牌號、 事時地、 亡狀況、 肇 傷 有無採取救護措施、 現場概況等。 及 如 為電話報案, 請其在現場等候或作其 應 他必要之措施。 v報 案 人 為 被 害 人 或 其 他 人 時 : 名 、 姓 聯 絡電話、 故地點、 亡情形及現場概 事 傷 況 及是否為肇事人委託代為報案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52
現場管制 Ø現場管制疏導目的 1. 防止再追撞二次事故 2. 保護處理人員之安全 3. 保護肇事當事人之安全 4. 維持現場交通之順暢 5. 保持現場跡證之完整 Ø駕駛人發現事故現場之反應措施 1. 煞車 2. 閃避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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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 事故現場豎立明顯標識之距離 (現行規定 ) ( 路 交 通 事 故 處 理 辦 法 第 4條 第 1項 第 2款 : 道 道 路交通事故有人傷亡者, 事駕駛人及其同車 肇 之人應在肇事地點兩端適當距離處放置顯標 識,事後應即撤除) q一般道路 : (道安規則第 112條第 1項第 12款) 1. 行 車 時 速 40公 里 以 下 路 段 , 立 於 車 身 後 5 豎 公尺至 30公尺之路面上 2. 行 車 時 速 逾 40公 里 之 路 段 , 立 於 車 身 後 豎 方 30公尺至 100公尺之路面上 q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 28條第 1款) 事 故 現 場 後 方 約 100尺 處 (0721北 二 高 尊 龍 事 警政署交通組 3/19/2018 55 故)
Ø現場警告標誌放置之距離 (新訂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 3條 ) 1. 高 速 公 路 : 放 置 於 事 故 現 場 後 應 方 100公 尺 處 快 速 道 路 或 速 限 超 過 60 公里之路段: 放置於事故現場後方 應 80公尺 處 2. 速 限 60公 里 以 下 之 路 段 : 放 置 於 應 事故現場後方 50公尺 處 3. 速 限 50公 里 以 下 之 路 段 : 放 置 於 應 事故現場後方 警政署交通組 處 30公尺 3/19/2018 56
Ø 交通事故傷患救護應注意事項 1. 儘 速 將 傷 者 送 醫 急 救 , 若 非 必 要 儘 但 量 避 免 使 用 肇 事 車 輛 , 防 脫逃 或 湮 滅 證 以 據。 2. 為 保 持 現 場 完 整 性 ,進 行 救 傷 或 移 動 屍 體 前 , 儘 可 能 將 傷 (死 )者 乘 坐 位 置 或 應 倒地位置、 向、 勢等, 正確圈繪紀 方 姿 先 錄或攝影存證 。 3. 傷 者 是 否 死 亡 , 可 逕 自 判 定 , 儘 速 不 應 送醫急救,以免失去救助機會。 4. 重 傷 者 生 命 危 篤 時 , 先 查 明 其 姓 名 應 及聯絡電話、 所, 便通知其關係人。 住 以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57
酒 精 與 交 通 事 故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58
飲酒後 1 -2小時達到高峰,每小時消退約 警政署交通組 3/19/2018 0. 08 mg/L 59
酒精濃度單位與換算 • 呼氣酒精濃度: mg/L • 血液酒精濃度: %,mg/DL (DL=100 CC) • 違規標準 (處罰條例 35): 0. 25 mg/L or 0. 05% • 違法標準 (刑法 185 -3): 0. 55 mg/L or 0. 11% • 0. 25 mg/L(呼 )= 0. 05%(血 ), )=5*(血 %) (呼 • 50 mg/DL(血 )= 0. 05%(血 ), mg/DL=1000*( 血 %) • 50 mg/DL(血 )= 0. 25 mg/L(呼 警政署交通組 3/19/2018 ), (mg/DL)/200= mg/L(呼 ) 60
酒精對行為之影響 • 血液酒精濃度 50~ 100 mg/dl(呼氣 0. 25~ 0. 5 mg/L): 會降低精細 作的控制能力,降低判 斷能力及協調能力,使駕駛能力變壞 • 血液酒精濃度 100~ 200 mg/dl(呼氣 0. 5~ 1. 0 mg/L): 會降低平衡能力,說話含糊,腳步不 穩 • 血液酒精濃度 200~ 300 mg/dl(呼氣 1. 0~ 1. 5 mg/L): 可使人昏睡無法直立 • 血液酒精濃度> 300 mg/dl以上 (呼氣 1. 5 mg/L以 上 ): 會使人呈現昏迷狀態 • 血液酒精濃度> 400 mg/dl以上 (呼氣 2. 0 mg/L以 警政署交通組 3/19/2018 61 上 ): 呼吸可能被抑制而導致死亡
Ø 交通事故實施酒精測試相關規定 q當 事 人 若 有 疑 似 酒 後 駕 駛 情 形 或 當 事 人 現 場 要 求 者 ,應 即 對 各 造 當 事 人 ( 駕 駛 人 )實 施 呼 氣 酒 精 濃 度 測 定 或 洽 請醫療檢驗機構作血液、尿液檢測 q. A 1類 交 通 事 故 案 件 當 事 人 、 A 2類 案 件 當事人送醫後昏迷不醒或重傷不便 實施呼氣檢測者, 即洽請醫療檢驗 應 機構作血液、 液檢測, 造當事人 尿 他 則實施呼氣酒精濃度測定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62
現場圖測繪 • 現場圖為人 鳥瞰圖 。 • 測繪對象 1. 人 :如死者、傷者倒地之位置。 2. 車 :肇事車輛停止之位置。 3. 物 : 落 地 面 的 車 體 、 體 掉 落 物 。 散 人 如 車體碎片、落土、手錶、鞋子、眼鏡 …等 4. 痕 跡 : 面 上 的 各 種 痕 跡 。 煞 車 痕 、 地 如 刮地痕、輪胎印痕、油跡、血跡 …等。 5. 其 他 : 場 與 肇 事 相 關 的 狀 況 或 設 施 。 現 如路邊停車、 洞、 通管制設施、 坑 交 道 路障礙 …等。 警政署交通組 3/19/2018 63
• 直角座標法: 1. 基 準 點 : 現 場 附 近 選 定 一 固 定 目 標 物 在 (如電線桿、屋角、消防栓、號誌桿 …等 ) 2. 基 準 線 : 擇 一 條 或 多 條 直 線 (如 分 道 選 線、路緣…等 ) 3. 測量點:決定測繪對象之測量點 4. 測量線: 由測量點分別向基準線作垂線, 並標示出各測量對象間的關係距離線( 測量線 )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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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定點法 1. 選定 二個 固定目標物作為「 基準點 」。 2. 決定測繪對象之「 測量點 」。 3. 由測量點向基準點作直線。 4. 實際測量及記錄。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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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場 (草 )圖繪製完成,應確認無誤後再 行簽章,如無法當場簽證或拒簽時,員 警應註明原因。 • 現場 (草 )圖經當事人簽章後,不得再任 意塗改,並禁止使用修正液 (帶 )。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72
行車速度 Ø 煞車距離與行車速度 q 對 照 表 係 61年 發 布 使 用 , 行 仍 否 適 用 疑 現 義 q 今由於汽車 業、 道路鋪面等技術之進步, 在 相 同 條 件 下 , 車 距 離 可 能 更 為 減 少 (煞 煞 車痕更短), 依原有對照表(公式)推算車速, 將更低於實際車速, 此, 現場煞車痕 於 依 長度換算車速結果如已超過速限規定者, 仍應據以舉發超速違規; 算結果如未超 換 速者, 不表示實際車速未超速, 註記 並 應 煞車痕長度, 供鑑定或檢察機關斟酌參 以 考。 此, 理交通事故現場時仍應對煞 因 處 警政署交通組 3/19/2018 車痕等跡證詳予蒐證。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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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煞車阻力 =摩擦力 F 1(煞車力 ) = m * a = F 2(摩擦力 ) = w * f f= *a • a=f*g • V 2 =2 * a * d = 2 * f * g * d • V 2 (m/sec) = 2 * f * 9. 8 * d • V 2 (km/hr) = 2 * (3. 6)2 * f * 9. 8 * d = 254 * d * f • V (km/hr)= 警政署交通組 3/19/2018 75
Ø 事故資料交付 q主動交付當事人須知,提供必要諮詢 q對事故當事人或其家屬,准予閱覽有 關資料,閱覽資料之範圍,以 現場圖 及現場照片 為限,閱覽應在辦公室為 之,不得攜出,得 以 複印或備份 方式 交付 q民眾發生交通事故,肇事當事人、被 害人或其家屬向處理單位申請開具 「 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書」 ,受理單位應依 警政署交通組 3/19/2018 其申請,提供證明,不得拒絕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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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應變 (當事 人)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79
結語 Ø維護交通安全是每位用路人的責任, 無 人能置身事外。 Ø身教重於言教, 人的違規行為是最不 大 良的負面教育,影響深遠。 Ø 交 通 事 故 99%為 人 為 因 素 , 規 行 為 是 違 主因。 Ø 交通安全規則要認知,更要遵守.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80
tim@npa. gov. tw 02 -23418413 3/19/2018 警政署交通組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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